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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光科技大學資通安全網

資訊服務採購資通安全責任要求


僑光科技大學資訊服務採購資通安全責任要求

  1. 系統必須完全符合「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附表「安全等級評估表及資通系統防護基準控制措施查檢表」相關要求,且乙方應遵守資通安全管理法、其相關子法及行政院所頒訂之各項資通安全規範及標準,並遵守本校資通安全管理及保密相關規定。
  2. 乙方必須完全符合本校「資通安全管理規範實施辦法」。
  3. 乙方所提供之勞務或服務之原產地不得為大陸地區,及本案涉及資通訊軟體、硬體或服務等相關事務,乙方執行本案之團隊成員不得為陸籍人士,並不得提供及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
  4. 乙方是否配置充足且經適當之資格訓練、擁有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或具有類似業務經驗之資通安全專業人員
  5. 系統維護人員應每年參與至少一次資安通識教育訓練,教育時數必須有3小時以上。如不參與本校資安通識教育訓練, 必須提供其他資安教育訓練證明,該訓練須是一年內的證明。
  6. 乙方交付之軟硬體及文件,應確保無內藏惡意程式(如病毒、蠕蟲、特洛伊木馬、間諜軟體等)及隱密通道(covert channel),若為資通訊軟體則應在上線前進行主機及網站弱點掃描並檢附報告。
  7. 本校所提供之一切資料或具影響當事人權益之資料、資訊、文件等均屬本校之資產,約定期間或雙方未能持續合作、或技術移轉時,乙方應依本校要求,無條件將所持有之原本返還,複製之機敏文件、資料、媒體應予銷毀,並提供相關作業辦理證據。乙方所提供之服務,如為軟體或系統發展,須針對各版本進行版本管理,並依本國資安、個資相關法令及本校資安管理相關作業要求提供權限控管與存取紀錄保存。
  8. 若本專案所約定之部分服務,乙方將改由其他分包商提供時,乙方應以書面方式或mail告知並獲得甲方同意,後須補上分包商之「委外廠商保密同意書」,並且複委託之廠商亦須具備本專案所託廠商相同的資通安全維護措施,惟乙方對於外包廠商履約之部分,仍應負完全責任。
  9. 本校將定期與不定期進行資訊安全演練、入侵偵測、弱點掃描等資安相關措施辦理,如發現須改善之系統漏洞或具本校不可接受之安全問題,乙方應無償配合進行必要調整或改正。
  10. 乙方提供之服務,如有違反資通安全相關法令或乙方發生資安事件時,均必須於知悉後1 小時內通報本校相關人員,同時提出緊急應變處置,並配合本校做後續處理。
  11. 確保乙方執行委外作業時,具備完善之資通安全管理措施或通過第三方驗證。

    相關表格 :

    •附        表:  安全等級評估表 、資通系統防護基準控制措施查檢表

      ※  凡新配合之委外廠商,均須填寫「安全等級評估表」 ,
           其中備註欄位勾選"非共同性"之系統,須再填寫「資通系統防護基準查檢表」。

    •填表說明:資訊系統分級與資安防護基準作業規定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聯絡窗口:
    若有關資訊方面問題,請洽資訊中心 #8809 蘇昱菱
    若有關採購招標問題,請洽事務組   #1433 陳資昀